台灣地區将對包装米粉不实标示者進行查辦
2013年1月28日,台灣地域行政院卫生署食物药物辦理局针對日前消费者文教基金會抽验市售米粉,竟有高达九成含米量未达CNS尺度一案暗示,業者销售包装米粉應按照產物内容详尽标示,不得以成心惹人误解的方法替產物定名,并将检验相干制造廠。食管局暗示,CNS尺度的米粉规范分為纯米米粉及和谐米粉两類。纯米米粉系以纯米建造,不含其它淀粉;而和谐米粉可以使用玉米、小麦等其它淀粉,但米含量须占5中藥,0%以上。
食管局指出,今朝市售包装米粉,大部門因此米及玉米淀粉或小麦淀粉等原料制造出来的產物,根据食物卫生辦理法实施细则划定,内容物為二种或二种以上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标示;且如食物内容物添加有食物添加物,依照食物卫生辦理律例定,还须详尽列示所含食物添加物名称。屏東當舖,而為了保障消费者权柄橘皮消除,及食物卫生平安,将同時检验市售米粉,并對标示不实者举行处辦。另号令消费者選购市售包装食物時,應看清晰标示信息,并回绝采辦标示不明的產物,藉此保障本身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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